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4-21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宜都发布人才新政 力争5年内全市新引进各类人才3万人以上)
坚持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全省一流、县域示范”人才发展生态标杆为目标,主动适应人才人口流动规律,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力争5年内,全市新引进各类人才3万人以上,为宜都“挺进全国千亿五十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持续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保障。
实施高标准引才聚人政策
一、优化人才引进政策
积极招引领军型人才
对我市入选宜昌市产业领军人才“双百计划”的,最高给予500万元项目配套资助。围绕我市六大主导产业,柔性引进一批高质量发展顾问,根据聘用时限、贡献绩效等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加速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20至40万元乐业补贴。
对企业新引进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双一流”学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年内每年按1.5万元标准发放乐业补贴。
对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学校本科学历的,3年内每年按2万元标准发放乐业补贴。
持续集聚基础性人才
对毕业5年内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创业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双一流”学校本科、专科、中专(含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按1万元、0.6万元、0.5万元标准发放乐业补贴。
二、健全人才安居政策
租房补贴
新引进在我市首次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年内可申请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学历毕业生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1万元、0.6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
新引进在我市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博士、硕士、本(专)科、中专学历毕业生,3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自住房,符合条件的分别发放20万元、15万元、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所购房产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人、同套限补贴一次。
三、优化人才培育政策
技能竞赛奖励
对国家级、省级、宜昌市级、宜都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奖励。
基地(室)示范奖励
每年评选一批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素质提升奖励
鼓励企业员工在岗提升学历、职称、技能,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取得研究生、本科、大专学历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学历提升奖励;
对取得相应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职称提升奖励;
对取得相应岗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的,分别给予0.2万元、0.15万元、0.1万元技能提升补贴。
打造高能级聚才汇智平台
四、建立创新人才引进平台
设立宜都创新人才中心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统一落实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薪酬待遇由人才所在单位自主设定,养老、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享受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待遇。
建立“两江英才工作站”
根据双招双引绩效每年最高给予每个工作站5万元经费奖励。
创建人才活动品牌
建立宜都籍优秀学子、校友人才和在外人才信息库,开展“宜才宜用•才聚宜都”系列活动,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建强产业人才聚集平台
力争5年内,宜昌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超过10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与全球200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
支持湖北大学宜都产业技术研究院、东阳光第二研究院、土老柑橘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三峡大学湖北力达磷石膏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设。每年不低于1亿元资金投入企业赋能制造、科技创新。
六、建优创业项目孵化平台
加快孵化平台建设
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运营专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鼓励大众创业创新
高标准建设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大学生、返乡青年、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在宜都创业,给予场地租金、创业培训、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我市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并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加强人才金融赋能
用好用活“科宜基金”“科创贷”“人才贷”“知识产权贷”“纳税信用贷”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00万元贴息贷款。
构建高品质人才服务体系
七、拓宽人力资源渠道
机构招才
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聘活动,对新引进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含返乡务工),凡就业满1年,并依规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励,一次性引进30人以上、按每超出1人追加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企业育才
鼓励企业与市职教中心合作,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在市职教中心定向培养后到企业就业满1年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培养服务费的10%对企业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职校留才
对市职教中心推荐应届毕业生(不含企业订单式培养对象)到本地企业就业满1年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亲情引才
对新引进毕业5年内宜都籍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家庭5000元奖励。对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满足学历、年龄、岗位等条件的,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人岗相适的工作。
八、完善人才荣誉
设立“两江英才贡献奖”。给予20万元奖励。
评选“宜都市拔尖人才”。给予每人1.2万元奖励津贴,可享受免费体检、疗养考察等福利待遇。
评选行业人才和品牌(店)奖励。每年通报表扬一批年度行业最具影响力人才和品牌(店),给予每名人才5000元奖励,给予品牌(店)免费推广。
评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高素质农民标兵。每年评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高素质农民标兵,奖励每人1万元。
评选“电商领头人”。每年评选一批“电商领头人”,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
落实“人才贡献奖”。实行人才贡献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对纳入宜都市人才分类管理的企业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财政所得80%给予奖励,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在5-10万元的,按地方财政所得30%给予奖励。
九、创优人才服务
子女就学免费托管。按照“优先照顾、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推行人才子女免费托管服务。
看病就医优诊服务。开设专家预约、健康咨询等优诊服务。
园区出行专线公交。提升园区人才出行便捷度,开通园区至城区专线公交。
丰富人才联谊活动。常态化开展人才沙龙、青年论坛等主题活动,每年举办青年人才相亲活动和集体婚礼,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