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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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引进培养人才新政)
云南出台引进培养人才新政
为培养引进大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打造具有云南特点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拳头品牌,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万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人才引进,云南省“万人计划”针对人才培养,标志着云南省开启了新一轮“人才新政”。
“万人计划”——力争10年培养1万名云南省高层次人才
云南省“万人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旨在围绕云南省发展战略、经济社会需求,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领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力争10年时间培养1万名左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
云南省“万人计划”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申报评审,共分4个层次设8个专项和人才培养激励措施。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专项;第二层次:云岭学者专项;第三层次: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专项;第四层次:青年拔尖人才专项。
经费资助——引进“两院”在职院士补贴200万元
经费保障上,实行“叠加支持”。从单纯的经费资助到经费资助与项目支持相结合,既给予入选人才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最高200万元)和特殊生活补贴(最高每年20万元),同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最高3000万元)和专项培养经费支持(最高1000万元),实现了经费闭环支持。
入选人才,经认定并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视同省级奖励)。
入选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100万元。引进“两院”在职院士补贴200万元。
入选高端外国专家、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0万元。
入选党政青苗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条件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入选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5个专项的,享受相应层次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从单个培养期支持到后续滚动支持,在云南创新创业的人才,“万人计划”入选人才5年培养期满后,可继续申请最高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
政策福利——实行“带编引进”职称“单独核定”
在人才服务上,实行“特殊礼遇”。在《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27项服务基础上,给予符合条件的人才“特殊礼遇”:在云南省内机场、高铁站出行(到达)时,享受贵宾通道服务;本人携父母、配偶、子女进入云南省所属旅游景点,最多可免6人门票,由“一部手机游云南”办理。
高层次人才,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入选人才,直接列为省委联系专家,定期组织国情省情研修考察、健康体检、休假疗养及相关活动。
实行“带编引进”。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选的(不含创新创业团队),报省委编办单独核定专项编制予以保障,不占单位原有事业编制,编制专用、人走编收。
职称职数上,实行“单独核定”。入选人才所聘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上,云南省“万人计划”正高),报省人社厅单独核定,不受单位职称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简化引进人才招录程序,到事业单位工作,可按规定以直聘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家属安置上,实行“考核直聘”。当前,事业单位招聘,按规定原则上采用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和云南省“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配偶、子女入职云南省所属事业单位,省人社厅可按规定以考核直聘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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