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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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为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来院工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我院实施了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我院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是科研院根据整体发展态势,针对关键领域需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成为科技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骨干,对近两年内引进的海外人才进行择优专项资助,入选者分别获得20万元和10万元的海外人才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总体目标,计划五年(院“十二五”规划期末)内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50名,每年10名左右。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知名企业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技术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二)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研发技术人员;
(三)拥有符合北京市科研院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发展潜力大、专业水平高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
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近期回国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二)出国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行科研工作或学术交流;
(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为了扩大我院国际合作能力,拓宽国际视野,我院积极推动海外留学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引进优秀的海外人才来我院工作,输送有潜质的科研人员到海外学习交流,近年来我院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共57人,为我院的发展和对外合作积累了重要人才资源,其中有20人获得海外归国人员择优资助,10人获选科研院创新团队首席专家,9人获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2010年起我院开始设立实施海外人才专项资助,其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20万元,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同时设立海外留学人员专项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科研院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和资源优良的科研平台,接纳每一位优秀的海外人才来院工作,促进我院海外人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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