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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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特需资源。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全省上下形成了海外引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持之以恒地抓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现就2016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继续引进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人文社科、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专业的领军人才以及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包括国际商法、经济学、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高端人才。继续加大非华裔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在今年引才总体计划中单列名额,专门用于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又称“海鸥计划”)。人文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管理领域人才纳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是指来我省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继续通过“外专千人”平台,引进来浙江创新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了解并遵守中国文化政策及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创新能力或研究水平,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其中,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国际知名赛事优胜者优先。
(2)在文化经营管理、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成果丰富。一般应在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参与过重大经营管理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人文社科类研究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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