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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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入户流程详解(人才引进篇))
今年3月,珠海开始实施限制条件较少的人才引进计划。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很多操作流程还是比较迷茫的。小编就一些流程进行梳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哦!
根据《珠海人才引进核准办法》,需符合以下人才引进条件,就可以申报人才引进:
基本条件:(需全部满足)
1、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核准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普遍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网上申报流程为:
申报: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页面,
点击“申请直接核准引进”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申报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①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自动提交至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系统自动划分,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审核;
②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申请人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按上述步骤申报。
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页面,点击“申请直接核准引进”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点击“单位审核”并通过后申报信息直接提交至经办机构审核。(单位审核一般为公司人力行政进行网上确认)
网上预审: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横琴办事处办理。
▲高新区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核准业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各经办机构办理。
04
结果告知
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告知方式:
1.短信方式(请申请人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
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的个人申报“业务信息”栏自助查询。
▲申请调档的,经办机构同时开具《调档函》(由申请人带回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用人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邮寄至用人单位;其余用人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邮寄至经办机构。档案寄达并审档通过后,由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签订方式: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或到经办机构现场签订)。
办理时限:
1.网上预审:1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30个工作日);
2.窗口审核: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人才引进入户申请指南
办好人才引进申报,拿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后,即可申请入户。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入户条件
(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六)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职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作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入户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提供本人《结婚证》。
3、落户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房产的需提供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
▲落户在居(村)委会集体户的,提供单位不符合建立集体户的证明及居(村)委会集体户。
入户流程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省内户口迁移不需要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原籍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落户地《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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