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1-26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平果市发布足球产业人才引进激励办法,最高补贴30万元)
近期,平果市人民政府公布《平果市足球产业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
平果市足球产业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加快足球产业建设,加大足球人才引进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用人所长、人尽其才原则;坚持引进与使用、引进与培养、引进与管理、引进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引进对象与条件
第三条??结合我市足球发展需要,本办法引进对象为:
(一)高水平足球运动员;
(二)高水平职业足球教练员;
(三)运动康复医疗人员;
(四)足球产业管理人员(策划、营销、推广)。
第四条引进的足球产业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一)运动员
1.年龄为16至3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足球专业技能,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或有参加职业足球比赛1年以上经历。
2.在足球运动方面有特殊成绩或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教练员
1.获B级足球教练员等级以上,年龄为55周岁以下,具有较丰富的带队训练和执教职业足球比赛经历。
2.带队取得省级比赛以上成绩。
3.在足球执教方面有特殊成绩或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运动康复医疗人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运动康复或针灸推拿等相关专业。具备高水准康复治疗或针灸推拿技能,取得康复治疗师证。
2.身体健康,年龄在25至55周岁。有3年以上在职业俱乐部从事医疗康复工作经历,与职业俱乐部签订至少2年以上合同。
3.在运动康复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足球产业管理人员(策划、营销、推广)
1.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体育事业,热爱足球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至50周岁。有3年以上在职业俱乐部从事足球产业公关、广告等领域工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经历,与职业俱乐部签订至少2年以上合同。
3.熟悉体育赛事运作模式,对职业足球联赛的竞赛组织、产业化运作有较丰富的经验。
4.具有较强的体育商务开发能力,具备沟通协调、资源整合、团队凝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5.在足球产业运营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引进程序
第五条??足球产业人才引进程序为:
市文体广旅局根据需求,制定足球人才引进计划,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文体广旅局发布足球人才引进计划公告。
(一)申请。拟应聘的足球产业人才按照公布的引进条件要求填报《平果市足球产业人才申报表》向市文体广旅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市文体广旅局对足球产业人才的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审。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文体广旅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审阅材料、现场演练、集中评议和专家实名表决等方式,对足球产业人才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发展方向、预期效益等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引进人选后由市文体广旅局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待遇保障
第六条引进的足球人才原则上要按照平果市体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相关部门或俱乐部签订三年(含)以上工作协议,其工资、奖金等由俱乐部与其签订协议确定。在协议期内,除工资、奖金外,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享受引进政策申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安家费补贴
引进的足球运动员、足球教练员安家费补贴30万元;引进的运动康复医疗人员、足球产业管理人员安家费补贴15万元。此项费用按月计发,3年内发放完毕;如遇转会、退役、考评不合格等提前解除协议的,按其实际执行协议月数计发。
(二)租房、购房补贴
引进的足球产业人才,未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字在平果购买住房的,由市文体广旅局为其提供固定宿舍或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协议期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平果未享受过租房补贴的,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足球运动员、足球教练员予以购房款100%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运动康复医疗人员、足球产业管理人员予以购房款100%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补贴
其标准为引进的足球产业人才上一年度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一次,补贴年限按照服务期限执行。
(四)生活补贴
对引进的足球产业人才,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教育政策保障
引进的足球产业人才,在现行政策范围内为其本人、其配偶或子女提供入学便利,在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学校就读期间,每人每月给予教育补贴1000元。
1.学籍保障
(1)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根据其意愿安排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就读,并可将学籍转入到对应学校。
(2)属普通高中学生的,根据其意愿安排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并可将学籍转入到对应学校。
(3)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根据其意愿安排转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入学就读,或根据其意愿安排转入我市普通高中一年级就读,并可将学籍转入到对应学校。
2.升学保障
(1)属小学毕业生的,根据其意愿安排升入我市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属初中毕业生的,在参加中考后志愿报读我市普通高中的,优先录取。
(3)属高中毕业生的,在参加高考后志愿报读平果大学园区各高校的,优先录取,并纳入优先推荐专升本培养体系。
(4)平果大学园区各高校以“高水平运动员对口招生”或单招形式,优先招收当地足球俱乐部的职业球员,学员可自由选择相关专业。
(5)与广西区内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我市建立教学点,优先招收平果市足球产业人才,由区内高校选派优秀教师力量到平果开展专业培训。
(六)医疗保障
引进的足球人才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以上人员在我市任意公立医院就诊,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就诊及一站式结算服务,快速便捷就医,报销比例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七)退役政策保障
1.体教系统有岗位空缺的,优先将足球运动相关专业岗位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由市委人才办将其列入行业、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行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的足球产业人才可按程序入编入职。
2.对于有意愿从事体育教育工作的退役教练员和运动员,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能力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统一参加体育招录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优先推荐进入平果大学园区各高校担任校队主教练、顾问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所在高校工资标准执行。
3.对于有意愿从事足球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教练员和运动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优先推荐进入我市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企业等单位工作。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协商确定。
4.对于现役且大学毕业的运动员,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第五章?管理考核
第七条??引进的足球人才与相关部门或俱乐部签订聘用合同,由相关部门或俱乐部进行量化考核,市文体广旅局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或俱乐部对引进的足球人才进行考核,足球管理人员要与职业足球俱乐部绩效挂钩,考核结果未达到俱乐部要求的,俱乐部有权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实施相关措施,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关待遇补助。引进的足球人才应按照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履行服务义务,若服务期限未满毁约的,追缴其已享受的补助资金。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市文体广旅局依据各自职责解释。
▍内容来源:平果市人民政府(如有侵权,烦请联系删除)
▍图文编辑:生活在百色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