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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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医保居转户部分申请材料)
上海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医保居转户部分申请材料
市政府近日发布公告,调整29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劳动报微信昨日发布《上海医保、居转户办理有重要变化!政府已发文!》,对其中与职工最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医保方面,参保人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业务时,未参加工会互助保障计划的,不再需要前往工会部门盖章确认,而是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直接向总工会进行核实;参保人本人办理非现金业务时,取消申请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续保登记的,取消申请材料“《户口簿》”。
居住证方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的,取消申请材料“未婚证明”,并将申请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调整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职称评定方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的,取消申请材料“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人才引进方面,将申请材料“未婚证明”调整为“个人承诺、单位盖章提供证明”,并将申请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调整为“个人承诺、单位盖章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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